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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铜陵市第七中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办法修改意见
发布时间:
2017-09-12
被阅览数:
2973
次 作者:
来源:
办公室
为进一步调动广大教职员工工作积极性,真正体现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原则,特制订本修改意见。
一、考勤奖:每月200元(原标准不变)
二、工作量奖:
1、上课课时以学校教务处课表为依据,上课津贴在原津贴基础上每节课增加5元,计算公式由原“上课节数*课时折算标准*2元”调整为“上课节数*课时折算标准*2元+上课节数*5元”;
2、语文、英语教师早读课须上堂辅导,每周每个班级语文、英语辅导各认定一节课;
3、学校安排的期中、期末、初三月考制卷,每次每份制卷初中语文、数学、英语认定为10节课、初中其它学科和小学语文、数学、英语认定为8节课;
4、行政人员工作量以全校教师平均工作量为基数核定;
5、法定年龄55岁退休的教职工满52周岁,法定年龄60周岁退休的教职工满56周岁,每周补助2节标准课时。
三、基础性考核奖励
全年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一、二项津贴及班主任津贴后,剩余部分作为基础性考核奖励。发放办法为中学高级教师职称系数为1.2,中学一级、小学高级系数为1,初级教师系数为0.8,工勤人员比照执行。
说明:
1、体育喊操、训练、展演排练等补助根据实际工作量由学校研究认定工作量;
2、工作量奖中除学校教务处课表安排的课时,其它工作量标准均为每节课按7元计算;
3、基础性考核奖励中职称认定原则为:本年度聘用上岗的次年执行。
4、本修改意见经教代会同意后从2015年下学期开始起执行。
5、本意见解释权在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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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第七中学《关于严格规范教职工外出学习培训管理的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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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第七中学教职工绩效考勤奖发放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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