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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铜陵市第七中学教职工绩效考勤奖发放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
2017-09-12
被阅览数:
2864
次 作者:
来源:
办公室
1、全校性的集会、政治学习、班主任会议、教研组长会议、年级组长会议等学校及相关职能处室安排的相关会议,每次按半天计算,由会议召开主管部门负责考勤,并及时上报学校办公室备案。
2、满勤奖扣发办法:
(1)病假每天扣10元,累计超过7天,扣除当月满勤奖;
(2)事假每天扣15元,累计超过5天,扣除当月满勤奖;
(3)旷工每天扣40元,无故不参加教职工大会每次扣20元;学期旷工、旷课累计5天以上者,扣除全年满勤奖;
(4)教师空堂每节扣20元。
3、教职工一学期事假累计十五天以上,或病假累计一月以上者,不能评为先进;一学期事假累计一月以上,或病假累计两月以上者,在职称评定中排后考虑。休产假的当年考核确定为合格等次。
4、病假、婚假、产假、丧假到期需续假(因病除外),按事假对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者,按旷工处理。
5、教职工未经学校批准而离开工作岗位的,为擅自离职人员,做旷工处理,按旷工的天数*40扣其当月满勤奖,直至扣完为止,当年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取消当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资格。如在离职后十天内,自动返回工作岗位,并承认错误,可以准其继续工作,但必须视其情节轻重和认错态度好坏,给予必要的处分;超过10天,按自动离职处理,并上报教育局备案。
6、利用事假从事第二职业的教职工,按实际天数*40扣其当月满勤奖,直至扣完为止,当年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并取消当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资格。情节严重者,由学校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并于学校指定日期回到工作岗位;拒不回到工作岗位的按旷工论处。
7、教职工满勤津贴标准为200元/月。
8、本办法中的考勤津贴实施办法适用于学校全体在岗的教职工。各职能处室应在每月的第一天之前,将上月的考勤情况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及时上报学校办公室,并由学校办公室专人负责汇总,和教职工的学期满勤奖发放相挂钩。
9、本办法由学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经学支部会议、办公会议研究、通过后执行。
2016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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