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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教育民生工程第三次“集中宣传”活动通知
发布时间: 2018-11-14   被阅览数: 12360 次   作者:    来源: 铜陵市第七中学

铜陵市教育局科室函件

铜教民生函〔2018〕7号

关于开展教育民生工程第三次“集中宣传”活动通知

 

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市直学校:

为大力宣传我市教育民生工程实施成效,进一步提高群众对实施教育民生工程的满意度,引导群众参与、支持、共享教育民生工程建设,结合即将开展的省、市社情民意调查活动,根据《关于开展民生工程第三次“集中宣传”活动通知》(财民生〔201863号)精神,决定在全市开展教育民生工程第三次“集中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8年11月上旬至12月上旬。

二、宣传内容

(一)围绕今年以来教育民生工程组织实施工作,全面宣传3项项教育民生工程任务完成情况和取得成效。

(二)积极开展2019年民生工程项目征集活动,动员群众参与民生工程项目选择,及时反映城乡居民对民生工程的评价及建议

(三)努力挖掘教育民生工程项目实施、管理模式、建后管养等方面的典型经验案例

三、活动安排

(一)专项宣传。

1、参加大型户外广场直播活动。参加 “民生工程在身边,千家万户享实惠——‘行风热线’大型户外直播活动”,宣传全市3项教育民生工程惠民政策及进展情况;面对面解答群众的提问,接受社会监督。

2、参加召开新闻发布会。参加市民生办组织召开的新闻发布会。

(二)社会宣传。

1、多种形式宣传。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各所学校要根据3项教育民生工程实施特点,通过班会课、黑板报、公示栏、学校电子显示屏、家访等多种形式,充分运用手机短信、微信微博等各类媒介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将教育民生工程实施意义、政策内容、实施效果等宣传到位。

2、应用形象标识。县(区)教育主管部门要在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项目点设置民生工程标识牌,扩大民生工程品牌效应,接受群众监督。

(三)媒体网络宣传。

1、加大门户网站宣传。县(区)教育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单位门户网站在教育民生工程实施中政策宣传、政务公开、互动交流和群众监督作用,充分反映民生工程实施成效和创新做法等。

2、组织微信微博宣传。充分运用移动互联网快速传播、覆盖面广功能,联合中国邮政铜陵分公司在铜陵境内18-60岁年龄段居民手机端微信朋友圈发布50万条民生工程宣传图片和标语,推介“市民生办”微信公众号平台,扩大社会影响力。利用铜陵新闻网微信公众号设置的民生工程专栏,向手机网民发布单条信息,重点挖掘和报道各项民生工程建设情况和亮点,实现民生工程线上精准宣传。

(四)媒体宣传。

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各所学校要大力开展《铜陵日报》等市级媒体宣传工作,“集中宣传” 期间,县(区)在市级媒体发稿件不少于1篇,发稿情况纳入11月份月度考核;各所学校发稿情况与相关工作挂钩。

四、相关要求

(一)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各所学校要高度重视教育民生工程宣传工作,制定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立足基层、贴近群众,不断加大宣传力度,拓宽宣传渠道、丰富宣传内容,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让人民群众得到更多的获得感。

(二)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各学校1211总结(附表)、图片报市教育局民生办,上报情况纳入年度考核。

附件:1、教育民生工程第三次集中宣传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

2、教育民生工程宣传标语

 

 

2018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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