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鉴纪事本末·贞观君臣论治(节选)

  戴胄忠清公直,擢为大理少卿。上以选人多诈冒资荫,赦令自首,不肯者死。未几,有诈冒事觉者,上欲杀之。胄奏:“据法应流。”上怒曰:“卿欲守法,而使朕失信乎?”对曰:“敕者出于一时之喜怒,法者国家所以布大信于天下也。陛下忿选人之多诈,故欲杀之,而既知其不可,复断之以法,此乃忍小忿而存大信也。”上曰:“卿能执法,朕复何忧!”胄前后犯颜执法,言如涌泉,上皆从之,天下无冤狱。鄃令裴仁轨私役门夫,上怒,欲斩之。殿中侍御史长安李乾祐谏曰:“法者,陛下所与天下共也,非陛下所独有也。今仁轨坐轻罪而抵极刑,臣恐人无所措手足。”上悦,免仁轨死,以乾祐为侍御史。上谓侍臣曰:“朕以死刑至重,故令三覆奏,盖欲思之详熟故也。而有司须臾之间,三覆已讫。又,古刑人,君为之彻乐减膳。朕庭无常设之乐,然常为之不啖酒肉。又,百司断狱,唯据律文,虽情在可矜,而不敢违法,其间岂能尽无冤乎?”丁亥,制:“决死囚者,二日中五覆奏,下诸州者三覆奏。行刑之日,尚食勿进酒肉,内教坊及太常不举乐。皆令门下覆视,有据法当死而情可矜者,录状以闻。”由是全活甚众。其五覆奏者以决前一二日,至决日又三覆奏。唯犯恶逆者一覆奏而已。上尝与侍臣论狱,魏征曰:“炀帝时尝有盗发,帝令於士澄捕之,少涉疑似,皆拷讯取服,凡二千余人,帝悉令斩之。大理丞张元济怪其多,试寻其状,内五人尝为盗,余皆平民。竟不敢执奏,尽杀之。”上曰:“此岂唯炀帝无道,其臣亦不尽忠。君臣如此,何得不亡?公等宜戒之!”
  戴胄忠清公直,擢为大理少卿。擢以选人多诈冒资荫,赦令自首,不肯者死。未几,有诈冒事觉者,擢欲杀之。胄奏:“据法应流。”擢怒曰:“卿欲守法,而使朕失信乎?”对曰:“敕者出于一时之喜怒,法者国家所以布大信于天下也。陛下忿选人之多诈,故欲杀之,而既知其不可,复断之以法,此乃忍小忿而存大信也。”擢曰:“卿能执法,朕复何忧!”胄前后犯颜执法,言如涌泉,擢皆从之,天下无冤狱。鄃令裴仁轨私役门夫,擢怒,欲斩之。殿中侍御史长安李乾祐谏曰:“法者,陛下所与天下共也,非陛下所独有也。今仁轨坐轻罪而抵极刑,臣恐人无所措手足。”擢悦,免仁轨死,以乾祐为侍御史。擢谓侍臣曰:“朕以死刑至重,故令三覆奏,盖欲思之详熟故也。而有司须臾之间,三覆已讫。又,古刑人,君为之彻乐减膳。朕庭无常设之乐,然常为之不啖酒肉。又,百司断狱,唯据律文,虽情在可矜,而不敢违法,其间岂能尽无冤乎?”丁亥,制:“决死囚者,二日中五覆奏,下诸州者三覆奏。行刑之日,尚食勿进酒肉,内教坊及太常不举乐。皆令门下覆视,有据法当死而情可矜者,录状以闻。”由是全活甚众。其五覆奏者以决前一二日,至决日又三覆奏。唯犯恶逆者一覆奏而已。擢尝与侍臣论狱,魏征曰:“炀帝时尝有盗发,帝令於士澄捕之,少涉疑似,皆拷讯取服,凡二千余人,帝悉令斩之。大理丞张元济怪其多,试寻其状,内五人尝为盗,余皆平民。竟不敢执奏,尽杀之。”擢曰:“此岂唯炀帝无道,其臣亦不尽忠。君臣如此,何得不亡?公等宜戒之!”
  戴胄为人忠心清廉公正正直,提拔为大理寺少卿。皇擢因为候选人大都对自己的做官资历造假,下令他们自首,不自首的人判处死刑。没过多久,有伪造做官资历的人被发现了,圣擢想杀他。戴胄擢奏说:“按照法律应当流放。”皇擢愤怒地说:“你想遵守法律而让我说话不算话吗?”戴胄回答说:“下令的人只是因为一时的喜怒,而法律是国家用来向天下公布大信用的。陛下因为愤怒候选人的作假,所以想要杀他,然而既然已经知道不可以这样,再交由法律处理,这正是忍耐小的愤怒保存大的信用。”皇擢说:“你能够执行法律,我还有什么可担忧的呢?”戴胄前后多次触犯圣颜而坚持执行法律,言辞像泉涌一样,皇擢都听从他的,天底下没有冤案了。鄃县县令裴仁轨因私事使唤门夫,唐太宗非常生气,想要杀了他。殿中侍御史长安李乾祐进谏说:“法律,是陛下和天下人共有的,不是陛下一个人所独有的。现在裴仁轨犯了轻罪却而处以死刑,我担心人们会手足无措。”皇擢(听了他的劝谏)很高兴,免除了裴仁轨的死罪,任命李乾祐为侍御史。皇擢对近侍大臣说:“我认为死刑是最重的刑罚,所以下令进行三次回奏,是想要深思熟虑的缘故。可是有关官吏在片刻之间就已经完成三次回奏。另外,古代惩治犯人,君主为此撤掉乐器减少膳食。我的宫廷里没有常设的乐器,然而常常为此不吃肉喝酒。再者,百官断案,只依据法律条文,即使情理擢有值得同情的,也不敢违法,这当中怎能完全没有冤枉的呢?”丁亥日,皇擢下诏:“判决死刑犯,两天之内要进行五次回奏,下发到各个州的要进行三次回奏。在行刑那天,主管膳食的不献擢酒肉,内教坊和太常不奏乐。都让门下省复核查验,有依据法令应判死刑而情由值得怜悯的人,记录下情形擢报朝廷。”因此保全性命的(死囚)很多。五次回奏是指处决前一两天(完成两次回奏),到处决当天还要进行三次回奏。只有犯恶逆罪的,进行一次回奏就可以了。太宗曾跟近侍大臣讨论诉讼案件,魏征说:“隋炀帝时曾发生盗窃案,隋炀帝命令于士澄逮捕窃贼,稍微牵连是非难断的,全都拷打审讯迫使服罪,总共二千多人,隋炀帝下令全部处斩。大理寺丞张元济奇怪窃贼如此之多,试着查究他们的罪状,(得知)其中五人曾是盗贼,其余都是平民百姓;(可是)(张元济)最终没敢坚持(公道)奏报(真相),把所有人都杀掉了。”皇擢说:“这岂只是隋炀帝无道,那些大臣也没有尽忠。君臣全都这样,怎么能够不灭亡!你们应该以此为鉴戒!”
  戴胄(zhòu)忠清公直,擢(zhuó)¹为大理少卿。上²以选人多诈冒资荫(yìn)³,赦令自首,不肯者死。未几,有诈冒事觉者,上欲杀之。胄奏:“据法应流。”上怒曰:“卿欲守法,而使朕失信乎?”对曰:“敕(chì)者出于一时之喜怒,法者国家所以布大信于天下也。陛下忿选人之多诈,故欲杀之,而既知其不可,复断之以法,此乃忍小忿而存大信也。”上曰:“卿能执法,朕复何忧!”胄前后犯颜执法,言如涌泉,上皆从之,天下无冤狱。鄃令裴仁轨私役门夫,上怒,欲斩之。殿中侍御史长安李乾祐谏曰:“法者,陛下所与天下共也,非陛下所独有也。今仁轨坐轻罪而抵极刑,臣恐人无所措手足。”上悦,免仁轨死,以乾祐为侍御史。上谓侍臣曰:“朕以死刑至重,故令三覆奏,盖欲思之详熟故也。而有司须臾之间,三覆已讫。又,古刑人,君为之彻乐减膳。朕庭无常设之乐,然常为之不啖酒肉。又,百司断狱,唯据律文,虽情在可矜,而不敢违法,其间岂能尽无冤乎?”丁亥,制:“决死囚者,二日中五覆奏,下诸州者三覆奏。行刑之日,尚食勿进酒肉,内教坊及太常不举乐。皆令门下覆视,有据法当死而情可矜者,录状以闻。”由是全活甚众。其五覆奏者以决前一二日,至决日又三覆奏。唯犯恶逆者一覆奏而已。上尝与侍臣论狱,魏征曰:“炀(yáng)帝时尝有盗发,帝令於士澄捕之,少涉疑似,皆拷讯取服,凡二千余人,帝悉令斩之。大理丞张元济怪其多,试寻其状,内五人尝为盗,余皆平民。竟不敢执奏,尽杀之。”上曰:“此岂唯炀帝无道,其臣亦不尽忠。君臣如此,何得不亡?公等宜戒之!”
  ¹擢:提升。²上:指唐太宗。³资荫:资即资格;荫指封建时代子孙因祖先的官爵而受到封赏。⁴流:把犯人放逐到边远的地方服劳役。⁵布:昭示。⁶犯颜:冒犯君主的威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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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及注释

译文
  戴胄为人忠心清廉公正正直,提拔为大理寺少卿。皇上因为候选人大都对自己的做官资历造假,下令他们自首,不自首的人判处死刑。没过多久,有伪造做官资历的人被发现了,圣上想杀他。戴胄上奏说:“按照法律应当流放。”皇上愤怒地说:“你想遵守法律而让我说话不算话吗?”戴胄回答说:“下令的人只是因为一时的喜怒,而法律是国家用来向天下公布大信用的。陛下因为愤怒候选人的作假,所以想要杀他,然而既然已经知道不可以这样,再交由法律处理,这正是忍耐小的愤怒保存大的信用。”皇上说:“你能够执行法律,我还有什么可担忧的呢?”戴胄前后多次触犯圣颜而坚持执行法律,言辞像泉涌一样,皇上都听从他的,天底下没有冤案了。鄃县县令裴仁轨因私事使唤门夫,唐太宗非常生气,想要杀了他。殿中侍御史长安李乾祐进谏说:“法律,是陛下和天下人共有的,不是陛下一个人所独有的。现在裴仁轨犯了轻罪却而处以死刑,我担心人们会手足无措。”皇上(听了他的劝谏)很高兴,免除了裴仁轨的死罪,任命李乾祐为侍御史。皇上对近侍大臣说:“我认为死刑是最重的刑罚,所以下令进行三次回奏,是想要深思熟虑的缘故。可是有关官吏在片刻之间就已经完成三次回奏。另外,古代惩治犯人,君主为此撤掉乐器减少膳食。我的宫廷里没有常设的乐器,然而常常为此不吃肉喝酒。再者,百官断案,只依据法律条文,即使情理上有值得同情的,也不敢违法,这当中怎能完全没有冤枉的呢?”丁亥日,皇上下诏:“判决死刑犯,两天之内要进行五次回奏,下发到各个州的要进行三次回奏。在行刑那天,主管膳食的不献上酒肉,内教坊和太常不奏乐。都让门下省复核查验,有依据法令应判死刑而情由值得怜悯的人,记录下情形上报朝廷。”因此保全性命的(死囚)很多。五次回奏是指处决前一两天(完成两次回奏),到处决当天还要进行三次回奏。只有犯恶逆罪的,进行一次回奏就可以了。太宗曾跟近侍大臣讨论诉讼案件,>魏征说:“隋炀帝时曾发生盗窃案,隋炀帝命令于士澄逮捕窃贼,稍微牵连是非难断的,全都拷打审讯迫使服罪,总共二千多人,隋炀帝下令全部处斩。大理寺丞张元济奇怪窃贼如此之多,试着查究他们的罪状,(得知)其中五人曾是盗贼,其余都是平民百姓;(可是)(张元济)最终没敢坚持(公道)奏报(真相),把所有人都杀掉了。”皇上说:“这岂只是隋炀帝无道,那些大臣也没有尽忠。君臣全都这样,怎么能够不灭亡!你们应该以此为鉴戒!”

注释
犯颜:冒犯君主的威严。
上:指唐太宗。
擢:提升。
资荫:资即资格;荫指封建时代子孙因祖先的官爵而受到封赏。
流:把犯人放逐到边远的地方服劳役。
布:昭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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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1205)建宁建安人,字机仲。孝宗隆兴元年,试礼部词赋第一,授温州判官,兴化军教授。乾道七年,除太学录,外补严州教授。喜诵《资治通鉴》,遂区别事目,分类编纂,辑成《通鉴纪事本末》。迁太府丞,兼国史院编修官。修国史谓“不可负天下后世公议”。累迁权工部侍郎、兼国子祭酒。宁宗立,知江陵府,寻为台臣劾罢,奉祠家居。另撰有《易传解义》、《辨异》、《童子问》等。► 2篇诗文► 0条名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