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信访条例》已经2019年9月27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常务委员会修订,现予公布,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9月29日
1.贯彻实施《信访条例》,建立高效有序的信访工作秩序。
2.《信访条例》是畅通信访渠道、维护信访秩序的法律保障。
3.信访过程中禁止在国家机关办公场地周围、公共场所非法聚集。
4.信访事项的提出应当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
5.加强信访工作,构建和谐社会。
6.完善信访制度,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
7.贯彻《信访条例》,规范信访行为。
8.深入开展信访法规宣传,引导群众依法信访。
9.依法有序信访,合理表达诉求。
10.遵守法律,维护信访秩序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和责任。
11.畅通信访渠道.维护信访秩序。
12.建立并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是保障信访群众合法权益的必然要求。
13.依法规范信访秩序,维护社会平安稳定。
14.依法做好信访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15.营造规范有序的信访环境,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
16.努力构建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信访工作新秩序。
17.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