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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区党支部3月份“党日”活动如期开展
发布时间: 2019-03-12   被阅览数: 17162 次   作者: 查从利    来源: 办公室
            3月15日上午,市十二中滨江校区党支部在党员活动室举行3月份“党日”活动活动由市十二中党总支委员、滨江校区执行校长施兴无主持,市十二中滨江校区全体党员参加了活动。

首先,全体党员重温了入党誓词,齐唱入党誓词歌《我宣誓》接着,市十二中党总支委员、滨江校区副校长姚明清带领大家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最后,施兴无同志带领大家共同学习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施兴无同志对3月份“党日”活动逐项作了点评。

他指出,通过重温入党誓词,让我们牢记党的宗旨,始终保持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时刻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牢记党的纪律,进一步增强党员意识,自觉遵守党规党纪;牢记自己的承诺,勿忘并践行自己曾经宣誓的责任和义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施兴无强调,请示报告制度是我们党内的一项重要制度,是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的有效工作机制,是对党忠诚、对党负责、对党老实的具体体现,也是维护党的集中统一的重要保障。希望全体党员、干部自觉遵守《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强化责任担当,做到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

  施兴无希望全体党员和教师要牢记使命,不忘初心,严格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认真履职尽责,把教书育人和自我修养结合起来,努力做以德立身、以德立学的楷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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