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下午,市十二中党总支在滨江校区召开会议,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校级领导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参加了这次会议。
会上,市十二中党支部副书记余金水带领全体与会人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的相关内容。通过学习,大家明确了向党组织请示报告主体、报告事项、报告程序和报告方式,党员、领导干部请示报告事项以及监督与追责。
通过学习,与会同志深刻认识到:贯彻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贯彻民主集中制,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保证全党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确保党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
会议还研究、确定了3月份的党日活动和主题党课安排。
市十二中党总支书记周争艳最后讲话。她强调,请示报告制度是党的一项重要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对于执行落实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强化监督,转变作风,提高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全体党员、干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内涵和具体要求,结合学校各项工作抓好学习和贯彻,确保《条例》不折不扣执行到位。